你的位置:首页 > 综合 > 正文

事关黄金税收!财政部、税务总局最新公告

作者:醉言 2026-02-20 10:31  来源:证券之星  阅读量:8165   
文章摘要
11月1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,其中提到,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、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,卖出方会...

11月1日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,其中提到,会员单位或客户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、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,卖出方会员单位或客户销售标准黄金时,免征增值税。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,交易所免征增值税;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,按照以下规定适用增值税政策:

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用于投资性用途的,交易所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,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,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。

会员单位购入用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,交易所免征增值税,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会员单位开具普通发票。

客户购入标准黄金,交易所免征增值税,并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向买入方客户开具普通发票。

郑重声明:此文内容为本网站转载企业宣传资讯,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,与本站立场无关。仅供读者参考,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。

分享到:
Copyright 2014-2020 免责声明 http://www.cshy5.cn 网站首页| 投诉与建议 | 网站地图 | |备案号: 闽ICP备2022005363号-4 认证